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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 2020 年提前招生章程

 

第一章 总则

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,深化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推进提前招生改革试点, 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章程。

 

第二章 学院概况

第二条 学校全称: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

第三条 学校代码: 国标 14089,浙江省标 0087

第四条 办学层次: 高职 (大专)

第五条 学校地址: 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

 

第三章 招生计划

第六条 我院 2020 年提前招生计划 220 名(其中普高招生考生 160 名,

单独考试招生考生 60 名),具体招生计划如下:

 

序号

专业名称

面向普高 招生计划

单独考试 招生计划

专业类

1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40

 

 

2

网络新闻与传播

40

 

 

3
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

40

 

 

4

工商企业管理

40

 

 

5

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

40

其它类

(汽车专业)

6

汽车营销与服务

 

10

商业类

7

机械制造与自动化

10

机械类

 

第四章 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

第七条 报考对象

 

 

凡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,并

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的考生都可申请报考。

第八条 报名办法

(一)报名网站:www.geely.edu.cn 按提示进入报名系统。

(二) 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志愿, 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试费。

(三) 有申请素质特长认定加分项的考生, 在规定时间之前将加分项 佐证材料(获奖证书等) 原件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材料收集邮

箱, 未在规定时间之内发送的不得加分。

(四)材料收集邮箱: zsb@geely.edu.cn 电话: 0576-85120908

 

第五章 各环节时间安排

第九条 报名时间

(一)网上报名时间: 2020 年 5 月 11 日 10 时-5 月 31 日 23 时。

(二)素质特长及获奖佐证材料上传截止:2020 年 5 月 31 日 23 时。

(三)录取进程: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。

(四) 以上时间如因疫情防控需要, 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,

另行通知。

 

第六章 选拔依据及成绩构成

第十条 普高招生考生成绩构成

(一)普高招生考生总分构成

总分=学考折算成绩(150 分)+素质特长成绩(15 分),总分 165 分。

(二)普高招生考生学考成绩折算方法

 

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 取最高六门折算。具体算法按下表 将每门课程的会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,作为考生高中学考折算成绩。

分值 150 分。

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会考) 的等级按照如下表转换为分值

 

会考等级

A(优秀)

B(良好)

C(合格)

D(补考及格)

E(补考不及格)

分值

25

20

18

12

7

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相关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 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,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, 已 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, 我院予以认可,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

定成绩统计。

第十一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构成。

总分=技能操作成绩(150 分)+素质特长成绩(15 分),总分 165 分。

第十二条 素质特长计分办法

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的,若符合多项计 分条件的,同类项计分只取高分项;不同类项可累计计分, 但累计分值最

高不超过 15 分。

 

素质特长项目计分表

 

项目

等级

分值

备注

三好生(优秀学生)、优秀 学生干部

省级

10 分

限省教育厅颁发

地(市)级

5 分

限市教育局颁发

 

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

一等奖

15 分

 

限省教育厅组织

二等奖

10 分

三等奖

5 分

国家等级运动员

二级及以上

15 分

 

中学生体育运动会

国家级前 8 名

15 分

限体育局、教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

 

 

 

 

省级前 6 名

10 分

(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)

地(市)级前 3 名

5 分

地(市)级中等职业技能 大赛

一等奖

10 分

限市教育局组织

二等奖

5 分

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 创业大赛

一等奖

15 分

限省教育厅、文化厅等政府部分 组织

二等奖

10 分

 

资格证书

 

 

5 分

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:1.证书与报

考专业相关;2.证书由省人力资源

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等省级政

府部门颁发中级以上证书

获得 PETS 考试合格证者

三级及以上

10 分

 

二级

5 分

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:声 乐、器乐、舞蹈、美术

八级及以上

5 分/项

 

书法、绘画、设计、雕塑、

工艺美术、民间工艺、综合

艺术、摄影摄像比赛

一等奖

15

限省教育厅、省文化厅等政府部门 组织

二等奖

10

三等奖

5

 

第七章  录取规则

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, 参照《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》的规定执行。凡考生体检符合“学院可以不予录取”条款的,

学院将按“不予录取”执行。

第十四条 每位考生只能被我院一个专业拟录取,按普高招生考生、 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分类别分专业依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“拟录取”、“备录 取(含顺序号)”和“未录取”名单;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

数 1:1 确定;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 1:5 确定。

第十五条 考生总分相同时,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长分、高中学考 折算后的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历史、地理、政治、技 术成绩排序录取。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长分、职业技能操作成绩进 行排序录取,再次同分时高中阶段获得校内三好生(优秀学生)、校内优

秀学生干部的优先录取。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

 

 

成绩优良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第十六条 刚性执行计划。 若某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 计划数时, 则该专业按报名人数的 90%录取(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), 不设“备录”考生。当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“备录”考生时, 该专业录

取工作结束。

第十七条 根据“一档多投”规则,进入我校“拟录取”的考生,应 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,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, 选择并确 认我校为录取院校。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 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, 所缺计划将转从我校“备录”考生中按 顺序号逐次递补,直至额满为止;“备录”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额依次递补

为“拟录取”对象时,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。

第十八条 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,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

高校招生统一考试。

 

第八章  招生监督

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门监督机构,根据省 考试院总体部署和要求,严格执行《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细

则》 ,保证本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自律有序推进。

第二十条 学校按阳光招生要求,严格执行招生工作“六公开”、“六 不准”,不断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制度,科学设置校考内容,规范招生 录取程序,强化安全考试责任, 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, 公开举报电 话, 主动接受省考试院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, 确保高职提

前招生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 

 

第二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, 实行诚信考试制度,对下列情形 将予追究,在报名阶段发现的, 取消报考资格;在入学前发现的,取消入 学资格; 入学后发现的, 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; 毕业后发现的,由教育 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,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;涉嫌犯罪的, 依法

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(一)提供虚假姓名、年龄、民族、户籍等个人信息,伪造、非法获

得证件、成绩证明、荣誉证书等, 骗取报名资格、享受优惠政策的;

(二) 在综合素质评价、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、影响录取结

果的;

(三) 冒名顶替入学,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;

(四)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。

 

第九章 联系方式

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

(一)校址: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曹家路

(二)学院网址:www.geely.edu.cn 或 www.geelyedu.com

(三)咨询热线:0576-85120908、85120098

(四)电子邮箱:zsb@geely.edu.cn

(五)违纪举报电话: 0576-85120922

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

2020 年 5 月 2 日